2016年香港桑麻紡織科技獎評選條例 第一條 香港桑麻基金會設立桑麻紡織科技獎是為了獎勵有突出成就的中青年紡織科技人才,培養學科帶頭人,為建設紡織強國服務。本獎勵由中國紡織工程學會協助辦理。 第二條 獲獎人應熱愛祖國,有高尚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積極為我國紡織工業發展服務,并符合下列條件: 1、在紡織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研究開發、生產建設等方面解決關鍵問題,有重要貢獻,并在推廣應用中取得顯著成效。 2、電子信息、計算機、生物等高新技術應用于傳統紡織工業,促進紡織工業技術進步發揮了重要作用,并有良好應用前景。 3、申報人年齡,申報特等獎不超過50周歲(1966年5月底后出生者);申報一、二等獎不超過45周歲(1971年5月底后出生者)。 4、為鼓勵不斷開發創新,已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發明獎的項目,不能作為被推薦人所依據的項目參加香港桑麻紡織科技獎的評比。該項目繼續創新的部分可按評選條例申請,其鑒定時間超過三年(含三年)的不再評獎。 第三條 香港桑麻紡織科技獎設立三個等級,即特等、一等、二等,分別一次性發給獎金人民幣拾萬元、陸萬元和叁萬元并授予榮譽證書。特等獎應有獨立的原創新技術,成果達到國際領先水平;一等獎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二等獎應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獲獎人的項目應在推廣應用中取得良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第四條 該獎每年評選一次,由有關單位、香港桑麻基金會受托人、紡織行業院士提名推薦候選人。推薦單位和推薦人應對推薦材料進行嚴格審查,確保內容客觀真實。 第五條 由受托人作為召集人,請有關院士、專家、行家組成預評審小組,分專業進行預評審,提出可進入終評的候選人名單。 第六條 由受托人和有關院士組成的評審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終評。獲得到會評委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的候選人,獲得獲獎資格。 第七條 評選結果經香港桑麻基金會審核同意后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