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輪班長的職責、權限、工作內容、標準要求及檢查考核辦法。適用于輪班長的工作業績的評價與考核。 " v6 `8 d' V. O1 [3 {
二、職責與權限
' ], e1 O' z2 `! L, Z6 j" Y& S0 Z1、在公司、分廠及主任的領導下,對本班的生產、設備、人員負全面責任。 T" d" @" M! g# g5 a
2、在車間主任不在崗時,代替主任對本班管理工作行使全面負責的職能。 2 A* L p: j9 w4 D* M$ S
3、對本班的生產、設備、運轉狀況、信息反饋等保持正常完整。 ! V; p8 x; \# m" ~. M5 L/ s
4、組織本班人員積極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活動,提高政治素質和操作水平。
: H( ]& a6 @# `1 @' c+ P3 H5、負責對本班人員工作成績的考評,并將結果上報車間。 , ~: L g( k& h2 q
6、對違反企業各項標準的行為有權檢查、杜絕和監督執行。 ' p$ o8 v- ? d. j
7、對本班人員調動、生產安排、獎懲、先進的評比有權作出決定和建議,報主任審核,批準后執行。 |